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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造謠卻因「疾管家可查」被判不罰 鄭運鵬:恐龍判決

網友造謠被依社維法送辦,卻因「疾管家可查真偽」被判不罰,鄭運鵬認為此判決是「恐龍判決」。(資料照)

網友造謠被依社維法送辦,卻因「疾管家可查真偽」被判不罰,鄭運鵬認為此判決是「恐龍判決」。(資料照)

2021/11/21 10:2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目前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已趨緩,先前有一名李姓網友在臉書造謠高雄市政府防疫「蓋牌」,因涉及社維法後依法被送辦,然而法官表示「疾管家」可查詢訊息真實性,因此網友的發文不會造成民眾恐慌,判不罰。針對判決,立委鄭運鵬表示,這是個「見樹不見林」的恐龍判決。

鄭運鵬稍早在臉書指出,這起案件中法官認為疾管家可隨時查證,所以不會引起社會恐慌,難以證明當事人故意造謠,但這個理由很奇怪,應該是疾管家及指揮中心定期記者會已經執行多時,隨時可以查證,更證明這些人才是故意造謠才對。

鄭運鵬直言,台灣就是有一群惡質的人,從去年開始就用各種方式造謠政府疫情蓋牌,過去他也在臉書說明了好幾次,但這些人就是「故意」,今天有了這樣的判決,會讓他們更有恃無恐。

鄭運鵬舉出法律條文,「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表示社會安寧並沒有科學標準,由法官自由心證,但這些行為可以輕判,但不能不判,並質疑:「不然疫情開始這兩年來,警方查案,網民檢舉的維持社會秩序行為,是笨蛋嗎?不正是認為這些人的謠言影響公共之安寧嗎?」

最後鄭運鵬也說:「我很少認為法官判決恐龍,但是這一組,顯然是找個理由以為微罪就可輕放,是見樹不見林的恐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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