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臨時清潔隊員轉隊「一市兩制」 議員要求統一納入規範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施志昌、林祈烽今批評,中市環保局臨時清潔隊員轉隊規定不一,2021年考進去的,只需1年即可轉隊,但2020年之前考進去的卻需3年,要求環保局不可「一市兩制」,應統一規定,統一1年即可轉隊,並將制度法制化。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因為一直接到民代、清潔隊員反映轉隊年限太長,有時住所、區隊距離太遠,考量通勤時間與安全性,因此縮短轉隊年限。議員今反映轉隊年限應統一,環保局會再研究,目前是依據2020年最晚報到的人作為依據,會與2020年可申請轉隊的時間是統一的。
施志昌在市議會指出,根據2020年臨時清潔隊員工作意願說明會資料上面載明,「錄取人員應於受分發區隊服務滿3年始得申請轉調其他區隊」;2021年的部分,則載明「錄取人員應於受分發區隊服務滿1年始得申請轉調其他區隊」,結果有些之前考進去的清潔隊員看到以後詢問隊長,他們這些2020年以前考上的,是不是也適用,得到的回覆是不行。
施志昌表示,從3年改成1年的原因何在,且只適用新進人員,讓這些先考進去的臨時清潔隊員只能自認倒霉,還是要重考再轉隊。
有關臨時清潔隊員的一些規範、工作時間與休息、福利、考勤獎懲,甚至退休的一些規定,都規定在「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裡,正式隊員的則是「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隊員工作規則」。
施志昌說,所有的規定裡,就是沒有規定這些臨時清潔隊員,甚至正式轉隊的相關規定。有時候行政單位為了方便,直接寫進規則就失去彈性,就用內規方式管理。他建議,轉隊規則若直接寫進規則,就不會發生這種「一市兩制」的狀況,為避免以後再發生類似爭議,要求轉隊規定應納入這些臨時人員或隊員的工作規則,而不是讓環保局想改就改,讓這些被排除在外的人只能自認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