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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局要求變更路線業者不甩? 中市議員要求修改客運業自治條例

    市議員林汝洲要求中市交通局修正台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記者蘇金鳳攝)

    市議員林汝洲要求中市交通局修正台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記者蘇金鳳攝)

    2021/11/13 17:3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自從2011開始推出免費公車政策以來,自2020年止,公車運量已達1.3億人次,公車路線也高達240條,市議員林汝洲提出質疑,台中市交通局在公車路線上居然毫無主導權,要求業者延長一點路線照顧偏鄉,竟以「營運考量」拒絕,無視人民的權益,要求交通局盡快修正自治條例。

    交通局表示,為有效管理客運業者營運路線的營運,已訂有「台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該條例授予交通局得視實際需要,調整、撤銷市區汽車客運業的營運路線,以增進公共福利與交通安全,並沒有放任業者的問題。

    交通局並表示,台北市公共汽車客運業營運管理自治條例及高雄市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配合捷運系統調整辦法等規定,也有規範公路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調整公車路線,相關公車路線如需調整時,也與台中市一樣仍會先透過相關協調機制與業者進行溝通,再依規定調整公車路線。

    市議員林汝洲指出,根據「臺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交通局若要業者評估路線變更、新設,業者不願意變更、新設,交通局也完全沒轍,主導權完全在業者的手上,反觀台北市、高雄市的自治條例中,便有賦予交通局部分逕行變更路線的權利,若業者不願配合,就解約重新招標。

    林汝洲表示,很多偏鄉地區的民眾靠公車出入,但有些公車路線只差1、2站,民眾就可以不用走太遠路搭公車,想不到要求業者延伸1、2站,竟都以「營運考量」拒絕,可以理解公車業者有營運考量,但市府每年都補助30億元辦理免費公車政策,只要有納稅的民眾,不分區域都應當享受便利的公車呼籲交通局應儘快修正自治條例,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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