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辦理東豐快速道路工程涉違失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林國明說,為瞭解台中市政府辦理東豐快速道路工程有無違失,已申請自動調查。(翻攝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串聯台中東勢與豐原的「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因為環評結果經地方民眾提起訴願,台中市建設局於2015年通知承包商停工,但台中市環保局於同年公告環評審查通過,建設局卻未儘速通知承包商復工,導致遭承包商求償停工損失;監委林國明今天指出,對本案甚為關切,為瞭解台中市政府辦理工程有無違失,已申請自動調查。
林國明說,為改善台3線豐原石岡段間的交通瓶頸,進而提供山城地區進出國道4號及國道1、3號之運輸孔道,台中市政府爭取經費興建東勢及豐原間的快速道路,預計完工後,東勢區對外聯絡便利性增加,可帶動該區發展,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
然而,林國明指出,民眾陳情,台中市政府辦理「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因環境影響評估結果經地方民眾提起訴願,之後經過台中市政府訴願委員會決定撤銷原審查結果,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遂於2015年2月25日通知承包商停工,但台中市政府環保於同年8月26日已公告工程環境評估審查通過,但建設局卻未儘速通知承包商復工,致後續遭承包商求償停工損失。
林國明說,台中市政府未於停工原因消滅後,立刻通知承包商復工,衍生後續承包商終止契約及工程工期延長情事,且成本亦隨之增加,造成市庫損失,將究責工程未能即時復工的原因為何、是否適法、相關人員有無怠惰失職情事及違失責任、相關疑義,實有深入調查瞭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