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機構滲透清大!專案小組查察:違反《兩岸條例》將裁罰
中國「清華海峽研究院」於清華大學育成大樓(見圖)設置「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中國「清華海峽研究院」於清華大學校內設置「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中共組織滲進清大,教育部與經濟部、陸委會組成專案小組,今天到清華大學育成中心、清大校友總會及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查察。據悉,專案小組調查認定,清華海峽研究院是北京清華大學和中國廈門市等地方政府合設,基金會已涉觸兩岸條例33條之1,不得逕自與中國黨政合作,將由基金會主管機關經濟依法裁罰。
教育部晚間說明,相關事證初步研判涉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情節,後續即移請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主管機關經濟部辦理裁罰程序。
教育部表示,經查,該辦公空間由自強工業基金會向國立清華大學租賃清大育成大樓5樓空間後,轉租廈門清華海峽研究院,空間由自強工業基金會代管,依白紙黑字「租約」等相關事證,初步研判已涉違兩岸條例第33條之1情節,後續移請自強工業基金會主管機關經濟部辦理裁罰程序。
此外,教育部表示,有關於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涉違反兩岸條例40條之2部分,教育部與經濟部將就今天掌握事證續查,並請陸委會提供法律認定意見後,即辦理裁罰程序。
教育部說明,將續請國立清華大學說明和釐清學校與自強基金會、校友總會及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產學研究合作情形、師生參與情形及辦公室產權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