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報擬修法載明役別 徐國勇:不要充滿政治考量
針對有立委想修法,在選舉公報中載明役別,內政部長徐國勇認為不須用此來質疑愛不愛國,希望提案修法不要充滿政治考量。(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有立委有意在不揭露個人醫療隱私前提下提案修法,要求「選舉公報須載明候選人役別」,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出席成功嶺替代役男基礎訓練結訓典禮受訪時表示,這是中選會的職權,但認為人民雖有服兵役的義務,不過須依兵役法,因此女性和體位不符不用當兵,認為若依此來質疑愛不愛國,或者能否從事何種工作沒有意義,希望提案修法不要充滿政治考量。
徐國勇表示,這是中選會的職權,但以他的看法認為,現在提倡女男平等,如果要這樣註明,那選舉公報女性候選人的役別要如何寫?不知道提出此修法的目的為何?
徐國勇表示,憲法雖雖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是有「依法律」的前提,因此依據兵役法,女性因此不用當兵,體位不符也不用當兵,除非是當司法官或警察、消防人員,有需要進行緩召,此時需提交當兵資料才有意義。
徐國勇並說,像自己因為體位符合有當完兵,但是有的同學因扁平足,有的同學因胃切除,有的則因心臟有問題,因為體位不符不用當兵,若因此在選舉公報註明,並質疑他為何沒有當兵?其實沒有意義,並說不應該用有沒有當兵,來看他愛不愛國,或者看他是否能從事何種工作,強調這雖是中選會的職權,但希望提此修法不要充滿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