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業務包山包海變「工具人」 民團呼籲警政業務回歸專業
立委邱顯智(右一)、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右二)、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蕭仁豪(左二)及民間司改會等團體,13日舉辦「基層警察拒當『工具人』!警政業務回歸專業」記者會,呼籲警察勤務別再包山包海,讓行政回歸專業分工。 (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非洲豬瘟、武漢肺炎疫情使基層警察變成「工具人」,普查餿水桶、開罰未戴口罩民眾,協助非本業的業務;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指出,失控的額外業務使基層員警過勞,應檢討法治讓警政業務回歸專業;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應修訂「警察法」職權範圍,目前職權竟包含市容整理等,應揚棄隱含的警察國家思維,明確化警察應有的職務範圍。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今在立院舉辦「基層警察拒當『工具人』!警政業務回歸專業」記者會;司改會表示,基層警察在非洲豬瘟、武漢肺炎防疫期間進行普查豬肉、餿水桶、開罰未配戴口罩,引起基層員警反彈,呼籲別將基層員警當免洗工具人的聲音。
邱顯智表示,警政高層應量力而為,必要時更應依法拒絕嚴重影響警察勤務之行政協助,無論是檢查餿水或者向衛生機關「舉發」沒戴口罩,都不是警察的職務範圍,而將協助當作正職,甚至以不合理的績效要求時,更會排擠警察維持治安的正常勤務,警政高層必要時應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拒絕嚴重影響警察勤務之行政協助。
此外,邱顯智指出,目前「警察法」明定的警察職權竟包含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等,這條規定明顯是18、19世紀以來,藉由警察作為萬能國家權力行使的載體,推展各項社會治理的遺緒,不符合當代國家的專業分工,如消防、戶口等早以分立,因此「警察法」應該修法,揚棄隱含的警察國家思維,明確化警察應有的職務範圍。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警察的核心業務,有一個就是維持治安,另外一個就是刑事犯罪的偵查,若警察業務不回歸專業,將會有三大缺點,包含一、警察業務沒有效率,疲於奔命;二、基層警察「做東做西」最後變成濫權警察;三、不專業也沒效率,就變成動輒侵害人民權利。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蕭仁豪指出,政府應亟需「行政協助明確化」與「行政組織健全化」,不再過度依賴警察,把政策執行都丟給警察機關承包的狀況,也是源於政策不健全,相關機關執法資源、執法人力不足所致,應落實專業分工、分權分責,追求專業施政與避免警察人員過勞的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