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 立院法制局:萬劍、雄昇飛彈是?
行政院院會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法制局提出草案評估報告,建議國防部在不涉及國防機密下,闡述「萬劍飛彈」、「雄昇飛彈」的性質與其需求的緊急必要性。(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考量敵情威脅及迫切國防需要,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法制局近期提出草案評估報告,指出特別條例所定的採購項目「萬劍飛彈」、「雄昇飛彈」自文義難以理解其性質,也無相關立法說明,建議國防部在不涉及國防機密下,闡述其性質與其需求的緊急必要性。
行政院院會16日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特別預算上限為新台幣2400億元,為期5年,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院會24日處理報告事項,交付外交及國防、財政2委員會審查。
根據草案,條例所定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之項目包含,岸置反艦飛彈系統、野戰防空系統、陸基防空系統、無人攻擊載具系統、萬劍飛彈系統、雄昇飛彈系統、海軍高效能艦艇、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等八大項目。
立法院法制局近期公布「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評估報告」,指出本次特別條例,符合「預算法」第83條所稱「國防緊急設施」,方得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
然而,立法院法制局表示國防部應在採購項目的立法說明中,於不涉及國防機密的條件下,詳加闡述各採購項目的內涵及其設施之「緊急」必要性,並指出「萬劍飛彈系統」、「雄昇飛彈系統」所指為何,文義上難以理解,亦無任何立法說明,而其他各款採購項目也欠缺相關說明,國會也無從審酌其設施的緊急必要性。
因此,立法院法制局表示,為利國會審議草案,建議國防部於立法說明中,於不涉及性能、射程等國防機密的條件下,詳加闡述各項目的內涵及其設施之「緊急」必要性。
據悉,「萬劍飛彈系統」是供國造IDF經國號戰機掛載,為我國自行研製的空射巡弋飛彈,其彈體內集束炸彈,將可用於大範圍癱瘓敵機場跑道,或者殺傷人員、設備。雖國軍未曾公布其確切射程,但外界推估,可能可達200公里左右。
至於「雄昇飛彈系統」,國防部未曾提及雄昇飛彈細節,但推估應為「雄二E」地對地巡弋飛彈。過去軍方未曾對外證實此案存續與量產情形,由今年公開預算顯示,國軍編列4649萬元執行「雄昇飛彈18年延壽驗證案」,間接證實此飛彈已在國軍服役,根據美國智庫推估,射程可達1200公里,但軍方從未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