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經手軍審案件 促轉會:逾8成刑度加重、3成改判死
促轉會報告指出,蔣介石在1950年代軍事審判案件中扮演顯著角色,若以初審未判死刑、而終審遭判死刑者為母體,蔣介石核覆的案件,有超過8成人刑度被加重,超過3成人被改判死刑。(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促轉會「任務推動及調查結果報告書」指出,「威權統治者」蔣介石在1950年代軍事審判案件中扮演顯著角色,若以初審未判死刑、而終審遭判死刑者為母體,蔣介石核覆的案件,有超過8成人刑度被加重,超過3成人被改判死刑。
促轉會報告提及,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的運作,可區分為「威權統治者」、「軍事審判制度」、「國安情治系統」,以及貫穿上述三者的「黨國體制」,蔣介石為壓迫體制頂端的「威權統治者」。
促轉會表示,威權統治者為了鞏固其統治,如何透過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戒嚴法》、《懲治叛亂條例》等將大量平民送入軍事審判體系。1950年代中期後軍事審判法制有了變化,漸趨在規範上強調獨立審判與辯護權,相較過往的《陸海空軍審判法》和《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有所進步。
然而,這些政治刑法本身所具備的構成要件仍不明確,極易入人於罪;復以軍審綜合著統帥權與司法權設計的核定制度,製造了上級介入的空間等制度因素,在在形塑著軍事審判體制的運作邏輯。
此外,促轉會也以「台灣轉型正義資敊庫」為基礎,指出國家司法不法行為受害者的基本樣態,包括比對歷來官方各定義下受難者名單,推估國家暴力受害者人數2萬1257人,以及整理參與政治案件審判階段的軍法官、軍政官員、最高領導人。
研究成果指出,蔣介石在1950年代軍事審判案件中扮演著顯著的角色,他的重判傾向(介入的死刑、重罪比例高)在實務上使得軍法官「揣摩上意」,並加重刑度或加長審判流程;若以初審未判死刑而終審遭判死刑者為母體,蔣介石核覆的案件,有超過8成人刑度被加重,超過3成人被改判為死刑。再檢視判處死刑最多的軍法官判決後更會發現,蔣介石的覆判實具有決定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