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憲改小組共識 選舉權、被選舉權下修至18歲
民進黨憲改小組人權與基本國策組於今召開會議,憲改小組發言人林飛帆表示,與會委員多數具體建議「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下修到18歲」。投票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民進黨憲改小組人權與基本國策組於今召開會議,憲改小組發言人林飛帆表示,與會委員多數具體建議「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下修到18歲」,而針對人民的自由及權利,則同意憲法應朝向接軌聯合國人權規範方向進行修正。
因應立法院新會期修憲工程,民進黨成立憲政改革小組進行內容討論,主責推出黨版修憲案。憲改小組「人權與基本國策組」今年5月已對「18歲公民權」納入修憲提案獲得共識,今再由小組召集人桃園市長鄭文燦召集會議,18歲公民權細節,及人權條款具體討論。
林飛帆今表示,參政的年輕化是世界普遍的潮流,也是許多年輕朋友共同等待的公平、可以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與機會;而不僅是如此,過去大多以釋憲方式來補足人權保障不周延的方式,如今可以透過這次修憲的機會,在憲法層次的人權相關條款上,賦予更多與時俱進的精神。
林飛帆指出,在今日小組會議中,與會委員多數具體建議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下修到18歲;而針對人民的自由及權利,小組於討論過程中也同意憲法應朝向接軌聯合國人權規範方向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