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籌委會要求無償提供音樂 王婉諭批:帶頭錯誤示範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視音樂人的創作心血,幫助音樂產業健全發展。(記者楊丞彧攝)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金曲獎甫風光落幕,然而音樂創作者的困境仍有待改善。今年國慶活動編列約5200萬預算,但慶典使用的音樂與詞曲,籌委會竟函請版權所有單位無償提供,讓音樂工作者直呼無法接受。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若政府連一萬多元的授權費用都要「坳」,將是帶頭做錯誤示範,希望政府合理付費,率文化產業往更好方向邁進。
根據公文顯示,國慶籌委會表示大典歷年皆使用各式樂曲當背景音樂,在10月7日預演與10日大典當日,盼各界共襄盛舉、大力支持,無償提供各協會所轄之音樂詞曲,引發音樂界人士不滿。根據相關人士表示,歷年國慶活動音樂授權費用約在1萬元出頭,而立法院對該筆預算並無意見,不解為何籌委會發函請求無償使用,對音樂產業不啻為打擊。
此外,智慧財產局擬修訂著作權法,將公園跳舞使用音樂納入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範圍、免除刑責,恐將使著作權人權利受侵害,無法得到相對應報酬;另外也研擬修法,錄音著作人不得對後續DVD流通主張權利,恐不利著作權人主張侵權。
針對修法方向,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理事彭季康指出,就算法律訂得較嚴,但司法機關有微罪不舉原則,公園跳舞的阿公阿嬤、熱音熱舞社的阿弟阿妹,從來沒有人觸法,智財局不應犧牲創作人的財產權。政府應比照里民活動中心授權辦法,一面協助公園或公共空間使用音樂除罪化,也同時兼顧著作權人的權利,創造政府、創作者與民眾三贏局面。王婉諭也強調修法太粗糙,應廣納各方意見後,做更細緻的討論。
金音獎與金曲獎得主廖士賢無奈表示,音樂創作者從沒想要發大財,也並非所有人都想成為周杰倫、五月天,不過如果連最基本的工作尊嚴都要被無償使用,將是對音樂人很大的打擊,盼政府能重視音樂人的權益。
金曲獎與金音獎得主廖士賢(左起)、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理事彭季康與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法務主任崔玉琪召開記者會,力促智財局修法應傾聽各方意見,修法內容與過程應更細膩。(記者楊丞彧攝)
國慶活動無償授權以及著作權法修正條文,引起音樂界反彈聲浪。(記者楊丞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