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與中影簽署和解契約 中影給付9.5億給國家
黨產會今日下午已與中影公司簽署行政和解契約,中影公司將給付9億5千萬元給中華民國,雙方現正繫屬法院之訴訟,以訴訟上和解,或中影撤回起訴的方式終結訴訟程序。(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日發布消息,黨產會今日下午已與中影公司簽署行政和解契約,中影公司將給付9億5千萬元給中華民國,雙方現正繫屬法院之訴訟,以訴訟上和解,或中影撤回起訴的方式終結訴訟程序。
黨產會指出,本會今日召開第120次委員會議決議,與中影公司締結行政和解契約,期能以此解決雙方因黨產條例所衍生之所有爭議及訟爭。今日下午已與中影公司完成契約簽署。
行政契約主要內容有五點:一、中影公司給付中華民國新台幣9億5千萬元,並委託台灣銀行於本契約成立生效日之翌日起60日內,將前開款項撥付本會指定帳戶。二、中影公司95年4月27日以前取得之著作財產權及影片資產所有權,讓與中華民國。
三、黨產處字第107007號處分於中影公司履行前二項條件之同時廢止;四、黨產會得基於查明歷史真相之目的,得繼續發掘揭露中國國民黨持有中影公司股份時期之史料等;五、雙方現正繫屬法院之訴訟,以訴訟上和解或中影公司撤回起訴的方式終結訴訟程序。
黨產會表示,本會曾認定中影公司脫離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時有對價不相當之情形,本次和解條件之基礎,即將行政處分中認為有價差部分移轉國有。
黨產會指出,對於中影公司經營團隊在協商過程中展現出的誠意,以及其股東之支持,本會謹此表達感謝。這是黨產條例施行以來,第一件以締結行政契約方式解決不當黨產爭議的案件,符合轉型正義所欲追求之真相及和解精神。
黨產會提及,今後將持續依照黨產條例規定,進行黨產條例所定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職權,早日完成不當黨產清理工作,「把該人民的還給人民、該國家的還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