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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教授夏學理稱監院未求證 監委:違反事實有違師道

台師大教授夏學理。(資料照)

台師大教授夏學理。(資料照)

2021/08/17 21:14

首次上稿 18:07
更新時間 21:14(新增夏學理聲明)

〔記者謝君臨、吳柏軒/台北報導〕監察院上月糾正台灣師範大學,指其未善盡督促管理之責,無法及時遏止該校教授夏學理影響學術自由、逾越行政主管職權。不料,夏教授近日頻頻在媒體投書稱「該2位監委根本不曾向我求證」。對此,監委王幼玲、田秋堇今澄清表示,調查過程雙方皆有書信往來,約好會面夏教授卻稱病未出席,而今竟四處投書,違反事實,抹黑監委,有違師道,實不可取。

事實上,2位監委接獲陳情立案調查後,本案協查人員即聯絡夏教授,請其參加2月24日召開的詢問會議,夏教授於1月19日以Email回覆同意出席。監院於1月27日正式寄發詢問通知並附上詢問問題,2月19日夏教授就所詢事項提供書面資料、陳述意見。遺憾的是,夏教授於2月22日稱病,未出席24日會議。

2位監委強調,調查過程中,雙方書信往來皆有紀錄,監院不但給予夏教授陳述意見的機會,而且期待和他面對面開會、聽取他的說法,但他不出席,監院只能尊重其選擇。

2位監委指出,本案為陳訴人敘述,台師大於2017年就已接獲陳情,指夏教授影響學術自由、逾越行政主管職權等,卻未善盡督促管理之責詳實調查,致無法及時遏止上開情事。監院經調閱教育部、台師大、移民署等機關卷證資料,並分別訪談陳訴人及相關證人共11位學生、校友及7位教授。

監委說,在夏教授稱病無法出席後,監院於3月23日詢問台師大、教育部等相關主管人員,綜合調查資料,發現台師大就案件的處置確有未當,經監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議通過予以糾正。

監委強調,進行案件調查須遵守「監察法」規定,並非可以任意行事。監院對夏教授已善盡責任,給予機會請其說明協助調查。但是本案調查報告公布後,夏教授竟四處投書,違反事實,抹黑監委,有違師道,實不可取。

夏學理:監委須有絕對真憑實據

面對監委批評有違師道,夏學理今晚發聲明表示,監委並非立委,且言論免責權僅限立委在立院內言論及表決,監委對公務員彈劾、糾舉、糾正,必須根據絕對真憑實據,更舉例前中研院長翁啟惠雖因浩鼎案遭公懲會申誡一次,但翁啟惠多次上訴,懲戒法庭詢問監察院意見時,竟發生監察院回覆兩份「事實不同、相互矛盾」的意見書,可見爭議。

夏學理還認為,既然監委罵他「有違師道」,即認定他是教師身分,那與監委彈劾、糾舉公務員之權限何干?更質疑監委調查報告各項指控未逐項向他求證,且未詢問關係人等,得暫停調查,更明文規定監委不得利用職務機會損害他人等,呼籲監委應依事實證據,讓兩造當面對質,公諸於世,才是證明監委行使職權的最佳「世道」!

監委王幼玲。(資料照)

監委王幼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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