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軌44公分未通報、軌道檢查車買5年驗收不過 台鐵局遭糾正
運安會鐵道調查組調查官林彥亨去年10月28日展示成功站斷軌44公分案關鍵證物。(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鐵台中成功站去年3月發現鋼軌出現裂縫卻未更換新軌,5月19日斷軌44公分,也未依SOP向調度員通報,讓後面兩班莒光號及普悠瑪列車高速通過,幸未釀災。另外,現有軌道檢查車已逾使用年限10年,但5年前購買的軌道檢查車至今未通過驗收。監察院通過監委陳景峻、葉宜津提案,糾正台鐵局,並將軌道檢查車採購部分移送法務部查處。
2位監委說,去年5月19日台鐵台中成功站南側斷軌44公分,卻未依SOP向調度員通報,導致後續有2次莒光號、288次普悠瑪自強號,高速通過斷軌處,險再釀重大事故。
2位監委指出,台鐵局成功道班領班早在去年3月3日就發現鋼軌出現裂縫,卻只進行臨時補強措施,未依標準作業程序,當晚抽換新的鋼軌,遲至同年5月19日才通報斷軌。
期間,事發地點共施作甲種及乙種軌道檢查共80次,結果皆為「該處檢查無異狀」,顯見台鐵局檢查制度形同虛設。運安會也認定本案屬重大軌道事故,已依法展開調查,交通部也成立檢討專案。
2位監委說,台鐵局5年已發生13次斷軌,唯一一輛軌道檢查車EM80至2010年已達30年使用期限,至今又逾使用年限10年,40年的老邁軌道檢查車早已不堪使用,而2016年購買的KE100已採購5年,至今仍未驗收通過,台鐵局採購執行顯有違失予以糾正,並移送法務部查處。
監察院糾正台鐵局。(記者謝君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