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祭穿插公祭」惹議罰不罰? 苗縣長:秉公處理
苗栗縣議員溫宜靜(右)今天在縣政總質詢針對「家祭穿插公祭」爭議,詢問苗縣府衛生局長張蕊仙,罰不罰?(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議員陳光軒13日在苗栗縣議會縣政總質詢,針對苗栗縣政府在防疫三級警戒管制期間,派秘書代表縣長在家祭中穿插公祭,公然違反防疫禁令,要求苗栗縣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引發討論;縣議員溫宜靜今天總質詢要求衛生局長張蕊仙應依陳光軒的意見,確實執行,縣長徐耀昌答詢說,將訪談相關人員,違法部份會秉公處理。
溫宜靜指出,若按照當時的時空環境,家屬、殯葬業者、及公祭秘書,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溫宜靜要求苗縣府衛生局應以陳光軒的意見確實執行,針對防疫期間參與公祭的各方單位,若違法當罰則罰,絕不徇私,也不辜負陳光軒特地取得重要證據,糾舉不法。
衛生局長張蕊仙表示,依現行的規定是不能公祭,依法將訪談喪家、殯葬業者、相關當事人等,會依法處理。
徐耀昌也回應說,已在縣務會議中提出檢討,會請民政處及衛生局等單位,依權責訪談當時在場的相關人員,違法部份會做出懲處,一切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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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日前總質詢,針對苗栗縣縣政府在三級管制期間,派秘書代表縣長在家祭中穿插公祭,公然違反防疫禁令,縣議員溫宜靜質疑苗縣府罰?不罰?(記者張勳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