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加入共產黨」違法!汪浩:若回台灣應起訴

劉樂妍在微博稱自己已有一年中國共產黨黨齡。(圖片擷取自微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藝人劉樂妍時常展現鮮明的政治立場,被諷為「舔共藝人」。今天(23日),她在個人微博曬出一張圖片,自稱已加入中國共產黨,「黨齡一年」。對此,作家汪浩指出,劉樂妍已經違法,如果回台灣,檢察官就該起訴。
劉樂妍下午在微博發文,並附上一張圖片,只見圖中標題為「我的黨齡1年」,內文寫著「我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劉樂妍,我在河北向黨報到!」而她也在微博貼文中打上了愛心符號,看來相當興奮。
對此,汪浩在臉書發文指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人民成為中共黨員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吧。她要回台灣,檢察官就應該起訴她。」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