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參選人本票若未能兌現 將採法院強制執行處分
國民黨7月24日將舉行黨主席、黨代表選舉投票。(資料照)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7月24日將舉行黨主席、黨代表選舉投票,雖然黨公職兩岸交流行為準則迄今尚未通過,但在該黨「110年主席選舉候選人競選公約」以及「第21屆全國代表選舉候選人競選公約」明定,候選人現未擔任中國大陸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黨公職人員,候選人還必須承諾遵守黨公職人員年度募款責任額實施辦法規定,完成年度募款責任額義務,若未完成,得以保證金支應。
此外,在黨主席候選人競選公約中還特別明文規定,如果候選人登記時所開立的本票,未能兌現,黨中央將採取法院強制執行處分,以貫徹落實黨主席當選人的募款責任額義務。
此外,兩項選舉候選人競選公約都規定不得破壞黨的團結,不攻訐其他參選同志,不成立也不參加換票聯盟,不請客、不送禮、不賄選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進行選舉,不私自舉辦黨代表連誼餐會,也不參加私辦的黨代表聯誼餐會,若違反規定,將受黨紀處分並取消參選或當選資格。
國民黨海外黨員投票依例採取通訊方式,但有鑑於過去曾經發生疑有代他人為之的舞弊爭議,國民黨在海外地區黨員投票實施要點中規定,每份選票信封只能放入一張選票,每份回郵信封內只能放入一份內含一張選票的選票信封,否則視同廢票,而且凡是以內含一份以上的回郵信封的包裹方式寄回的選票,也一概不計入回收選票,至於寄回選票所需回郵費用,則由黨員自行負擔。
國民黨兩項選舉將於6月3日、4日領表,6月7日、8日辦理候選人登記作業,6月10日召開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完成黨主席候選人資格審查與號次抽籤,6月11日寄發黨主席選舉海外通訊投票選舉票及離島選舉票,7月5日至7日公告選舉人名冊閱覽,7月10日至23日為14天的競選活動,7月23日通訊投票收件截止,7月24日投開票,7月27日前公告當選名單。
有關黨代表選舉席次,這次應選總席次數有1580個,其中各直轄市、縣市黨部產生的席次為1112個,黃復興黨部278個,海外地區代表100個,大陸地區代表60個,主席遴選學生大會代表3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