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捷團體告蔡英文 雄檢認無公開挺黃直接簽結
罷捷團體告蔡英文,檢方直接簽結。(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2月6日順利挺過罷免案,但投票前夕,罷捷團體把茅頭指向總統蔡英文,指蔡日前公開呼籲要守住黃捷已違反選罷法規定,但雄檢收案後,認定蔡英文沒有公開挺黃,不構成犯罪,案件直接簽結。
罷捷團體發言人徐尚賢2月4日帶著支持者到雄檢按鈴控告蔡英文,徐說,根據選罷法第50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第56條第3款也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
徐認為,蔡英文身為國家元首,竟兩度對黃捷罷免案提出作戰計畫,而不像過去那般的冷處理,明顯已違反選罷法規定。
雄檢收案後,經調閱相關資料,發現徐尚賢告發的理由,是從新聞報導中看到蔡英文於2021年1月30日的民進黨中常會上,以民進黨主席的身分發表相關挺捷言論,但該會議屬於政黨不公開會議,顯然不是「妨害政黨或他人從事罷免活動」或「從事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本案與犯罪無關,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