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3人遭處死! 促轉會公布:終審判處最多死刑10名軍法官
促轉會將於本月26日於台大社科院舉行「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有殷敬文等10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終審判處大量的死刑。(促轉會提供)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促轉會將於本月26日於台大社科院舉行「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官方首度統計,有殷敬文等10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大量的死刑,在上萬筆軍事審判案件中,終審判處死刑者共達1153人。
促轉會統計,終審判處最多死刑的前10位軍法官,分別為殷敬文203次、彭國壎181次、范明167次、周咸慶165次、王明馴161次、刑炎初138次、鄭有齡66次、甘勵行66次、陳慶粹41次、解奇寒38次。
為何這幾位軍法官判處的死刑最多?促轉會分析,因為根據資料庫統計,警備總部軍法官在1956年以前約100名左右,而排名前10位的判死軍法官自1950年以來就出現審判紀錄,案件量累加的結果使得部分軍法官判死案件特別多。
促轉會舉例,1954年12月,政治犯呂敏遜因涉及基地組織,「擔任燒飯、搭蓋草寮及開墾山地等工作,並閱讀匪共黨員手冊。」承審的軍法官范明、殷敬文、王名馴3人原本認定呂敏遜違反第5條,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可是總統蔣介石不同意,批示「應發還嚴為復審」,因此3名軍法官改以「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將負責燒飯種植的呂敏遜判處死刑。
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顯示,起訴時是「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組織」論罪,但終審時加重刑度變成二條一者,總共160筆資料,相關案例多發生在1956年制定「軍事審判法」之前。
據調查,1952年5月,政治犯吳哲雄因「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遭到起訴,理由是他涉及民主自治同盟,並且閱讀《唯物論辦證法》與《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等書。
在審判階段,軍法官甘勵行認定吳哲雄「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以二條一、「刑法」第59條減刑論處。判決書到了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階段,則認為吳哲雄「僅多閱讀反動書刊參加集會或於談論中為匪宣傳」,建議改以第5條「參加叛亂組織」論罪。但當這份判決書最終送到蔣介石手上時,最終仍決定以二條一處罰被告,並沒收被告財產。
促轉會指出,至於起訴時是二條一,但終審減輕為第5條者,總共122筆資料,然而,其中僅有39筆發生在1956年之後。2月26日將舉行的「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將深入揭開數字背後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