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因公失能或死亡 銓敘部擬將慰問金提高至600萬
銓敘部擬將公務人員因公失能、死亡慰問金,從現行300萬提高至600萬元。(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為落實照護公務人員權益,並激勵士氣,銓敘部今天表示,研擬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內容主要建議放寬意外的認定方式,以及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受傷,雖未住院但經就診治療者,均得請領受傷慰問金,並考量全面調高失能、死亡者之慰問金額度,由原本的300萬元調增至600萬元。
考試院今天舉行院會,銓敘部於專案報告中提到,現行慰問金發給辦法對於執行職務發生意外的定義,侷限在於突發性之外來危險,造成其因果關係的判斷,不易釐清,且各機關常反映有認定上的困難;另外各界亦有建議發給受傷慰問金的門檻,不宜限制一定醫療次數,否則有違即時慰問之意旨,因此,本次亦予研議放寬。
此外,又為因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致失能、死亡者,其發給慰問金最高額度自1997年迄今已20年未調整,也建議全面提高失能及死亡慰問金額度,最高額度由原本的300萬元調增至600萬元,希望能更有效兼顧慰問及照護的需求。
考試院長黃榮村在會中則提示,目前研議中的慰問金辦法修正,期待能彰顯政府基於雇主立場,持續關注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權益的保障,以及照護遺族的基本關懷。後續銓敘部在參考與會委員意見後,儘速研議修正草案,再提報考試院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