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禁止養寵物不合理 動保團體與藍綠立委推動修法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與動保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廢止公寓大廈禁養寵物的規定。(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與動保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廢止公寓大廈禁養寵物的規定,蔡適應也說,未來希望在社區中,能以符合法律、環保、衛生的寵物飼養公約,取代「禁止飼養」的規定。
林奕華表示,舊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將寵物當成牲畜,才會規定住戶原則上不能養寵物,例外才能。但國人早把寵物當作自己的毛小孩、自己的家人,當然要比照照顧家人的權益,重視動物權,相信透過修法,更能符合社會脈動。
在上屆立院推修法功敗垂成的台灣防止動物虐待協會研究專員陳庭毓指出,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規定,可以透過「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動物,這其實是剝奪住戶的權利與自由,也可能逼迫飼主搬家或棄養,這是不合理的。她呼籲所有立委協助廢除此一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