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 司法院認有違憲疑義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早早散會。(記者謝君臨攝)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早早散會。(記者謝君臨攝)

2020/11/16 13:1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賦予人權會聲請釋憲的權力,司法院認為有違憲疑義,等於容許人民得藉由向監院陳情的模式,迴避現行法規中有關確定終局裁判、用盡審級救濟等程序要求;建議考量權力分立原則,由人權委員於憲法法庭審理的個案中,扮演法庭之友的角色,以捍衛人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監院函請審議「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及「監察法第26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邀請監院秘書長朱富美、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等官員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人權會職權行使法第5條第2項規定,人權會處理案件或進行相關研究,如發現有重大侵害人民權利事項,且相關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者,得經監院會議決議後,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對此,葉麗霞表示,監院聲請釋憲,必須認其行使職權所適用的法令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始得為之,上述條文卻創設人權會特殊的釋憲聲請權,有違憲疑義,憲法政策也屬不宜。人權會宜於憲法權力分立架構下,具體化其相關權限,倘以法律規定擴增憲法所未賦予監院的權力,則存有破壞權力分立均衡之疑義。

葉麗霞指出,依法,人民聲請釋憲必須用盡審級救濟為要件,其用意在落實大法官解釋憲法的補充性原則、最後性原則,使大法官得以將有限資源用在最重要的案件,並與一般法院分工,保障人權。若賦予人權會釋憲權,等於容許人民藉由向監院陳情,迴避此一原則,將使補充性原則所欲落實的重大公益落空。

人權會職權行使法第5條第3項規定,人權會得要求相關機關就其執掌有關人權事項的政策、法令或行政措施有無侵害人權事項及其改進方案,提出說明。

對此,葉麗霞直言,若「相關機關」也包含司法、立法機關,恐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她強調,立院尚且不能要求司法院進行一般性的施政報告,何況是監院?另監院行使彈劾、糾舉權的對象,依大法官解釋意旨,也不及於立院。人權會的職權不宜逾越其組織法規定,建議該會以法庭之友身份,於憲法法庭表示意見。

此外,針對人權會職權行使法第12條第2項,人權會認有必要時…亦得依…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聲請參加訴訟;葉麗霞說,這部分適用上也恐生疑義,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參加的要件為「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因此,法院似應駁回人權會參加訴訟的聲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