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萊劑肉品如何標示?鄧振中「五大QA」釋疑
政府計畫明年起擴大開放美牛及美萊豬進口;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指出,2012年准許含有萊劑的美國牛肉進口時,當年就沒有強制廠商必須標示萊克多巴胺,現在美豬進口相關標示,就是沿用2012年美牛進口的同樣做法,這也是國際談判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資料照,記者鹿俊為攝)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台灣將在明年元旦起放寬美豬及美牛進口,對此,行政院貿易談判辦公室貿易談判總代表鄧振中今受訪表示,針對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肉品進口,其國際貿易上相關產品的標示原則、食安標準嚴格的主要國家作法等「五大問題」,以國際貿易專業與經驗回應與分析。
第一,針對2012年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牛進口,開放的依據是什麼?是否經過談判?
鄧振中指出,2012年開放過程依據的是具有科學基礎的國際標準,2012年,聯合國農糧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共同成立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 or CODEX )訂定了萊克多巴胺的國際標準。
鄧振中指出,這項標準確認了萊克多巴胺在一定劑量內是安全的,所以當年馬政府就根據這項標準,公告牛肉及牛肉製品所含萊克多巴胺之容許量,准許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可以進口,這項安全標準就是台美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唯一依據,也是雙方的共識,不需要再經過談判。
第二,在野黨主張要標示有無萊克多巴胺,那為何當年採取的方式是標示產地,而不是標示有無萊克多巴胺?強制標示萊克多巴胺會不會違反國際貿易規範?
鄧振中指出,2012年准許含有萊劑的美國牛肉進口時,當年的政府就沒有強制廠商必須標示萊克多巴胺,主要原因就是我們所訂的肉品萊克多巴胺含量,根據的就是上述國際安全容許標準,如果再額外要求標示,勢必違反雙方的共識,也不符合國際談判原則,惟當時兼顧國人飲食習慣,特別推動產地標示,讓國人可以有所選擇,現在美豬進口相關標示,就是沿用2012年美牛進口的同樣做法,這也是國際談判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不能再去改變。
鄧振中說,更重要的是,食品添加殘留物,並不是國際規範所同意的可標示內容,身為WTO的會員國,特別在國際標準已經很明確的情況下,我們沒有理由說服其他國家為什麼只有我們例外,這樣做不只會受到其他會員國的挑戰,引發貿易爭端,更會因此違反WTO的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甚至受到制裁。
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見圖)指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訂定的萊克多巴胺國際標準這項標準確認了萊克多巴胺在一定劑量內是安全的,當年馬政府就根據這項標準准許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可以進口,這也是台美雙方的共識,因此不需要再經過談判。(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第三,其他開放美國含萊克多巴胺牛、豬國家如日、韓,都是怎麼標示?
鄧振中表示,基於同樣的貿易原則,身為WTO會員國的日本、韓國也都沒有強制要求標示美國肉品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只有一些廠商為吸引消費者,會自願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美國政府和廠商也是相同的作法。
第四,台灣為何要遵守國際規範?
鄧振中表示,台灣是WTO會員,當年在入會時就已經承諾要全面開放美豬,更必須遵守國際食品規範,符合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鄧振中說,政府並不是一昧或盲目的推動開放,而是依照最嚴格的國際標準,在確保國人健康不會蒙受風險下才允許相關的肉品進口。到今天為止,沒有國際公認的科學證據指出,食用符合安全含量的萊克多巴胺對人類健康會造成危害,而我們依據國際標準允許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進口已經八年,至今也沒有發生任何食安事件。
第五,美國大選結束後,在野黨主張開放美豬的政策應該撤回說法?
鄧振中指出,美牛、美豬是否開放,是歷經台美多屆政府的貿易問題,而台灣希望開啟與美國進一步的經貿合作,美方堅持台灣應該實踐承諾,依照國際標準開放豬肉進口的立場,多年來都不曾因為兩國政府改選換屆而改變,解決美豬問題,可以重建台灣的國際信任,台美經貿要進一步發展,美豬問題就一定要解決,這問題並不是哪一個美國總統在位而造成,要求台灣依照國際標準,解除肉品進口的貿易障礙,是美國多年來的一貫立場。
鄧振中表示,貿易障礙若能解除,透過重啟台美經貿談判,台灣就有機會廣泛參與各種雙邊和區域的貿易協定,讓台灣在後疫情時代,能夠抓住經濟再起的關鍵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