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司機勞動狀況攸關公眾安全 時力提案「公路法」修法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說明時力提案「公路法」修法內容。(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三重客運公車日前在台北內湖發生衝撞事故,引發各界對大客車司機勞動環境的重視;為此,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公路法」修法,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公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在台灣社會成為重要問題,過去都是開罰過低使得業者不痛不癢,期盼透過修法,保障道路使用人的安全。
時力立委王婉諭指出,三重客運經勞檢後,被發現已違反「勞基法」第35條,未於勞工值勤4小時後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因而開罰40萬,而客運司機的勞動狀況與公眾安全息息相關,然而客運業者屢屢犯法。
王婉諭指出,修正「公路法」,納入營業大客車業相關規定,並將現行「公路法」駕車時間上限10小時,依照「勞基法」正常工時的基準,下修到8小時,並將「公路法」相關子法中,有關休息時間的例外可限縮至8小時之條款,直接於母法「公路法」中制定基準,確保駕駛10小時的充足休息時間。
此外,王婉諭提到,在超時工作罰則上,也在「公路法」修法將超時工作的罰則從9千至9萬元上調到與「勞動基準法」同樣標準的2萬至100萬元,希望能提高嚇阻力,杜絕客運業者屢罰不改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