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案揭司法為富商圍事 民間司改會籲修「法官法」
民間司改會11日舉行「石木欽們,誰來監督? 審議民間版法官法職務監督草案」記者會,呼籲儘速審議民間版「法官法」職務監督修法草案,強化司法機關的內部自律機制。(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監察院9日公佈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調查報告,除石木欽外,還公佈9位法官、檢察官與調查局官員涉有不當接觸、球敘、宴飲、買股票。民間司改會今舉辦記者會,要求監察院與司法機關繼續究責,嚴懲不法官員,並呼籲立法院儘速提案審議民間版「法官法」職務監督修法草案,強化司法機關內部自律機制。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這個案件是「照妖鏡」,除法官、檢察官涉入,還有律師、前監委、調查局官員等,當中涉及的不只是倫理,是否還有貪瀆、股票內線交易等,都應該進一步調查,給全民真相。尤其監察院也應該進一步調查,石木欽兩次彈劾審查會未過,當中是否涉及前監委方萬富不當的遊說。他也質疑,如果還有偏頗的法官,實施「國民法官法」有效果嗎?
民間司改會指出,去年石木欽案在司法院人審會審議時,竟有半數委員力挺,最後還必須由主席、司法院長許宗力親自介入,才決定移送監察院調查。但同樣有人員涉案的法務部、警政署與調查局,仍無所作為。民間司改會要求全面檢討司法人員的廉政監督。
民間司改會提出三項訴求:一、司法院、法務部與警政署、調查局,應根據監察院的調查資訊,全面清查涉案人員的刑事與行政責任,不得藉口時效問題,不予調查。調查結果應該公諸社會大眾。
二、調查結果如涉及冤案錯判,司法機關應主動為無辜者平反,如果涉及縱放罪犯,司法機關應提起再審加以定罪。如涉及律師擔任行賄白手套或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行為,應移送律師公會或律師懲戒委員會,加以究責。
三、立法院應邀請法官協會、女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等司法專業團體,舉辦公聽會,檢討如何強化司法人員的廉政監督,並儘速審議民間版「法官法」職務修法草案,強化司法機關的內部自律機制。
民間司改會11日舉行「石木欽們,誰來監督? 審議民間版法官法職務監督草案」記者會,呼籲儘速審議民間版「法官法」職務監督修法草案,強化司法機關的內部自律機制。圖為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記者方賓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