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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狽為奸?大城鄉長蔡鴻喜涉索賄350萬元 與鄉代主席同遭羈押

    大城鄉長蔡鴻喜(左)、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右)同遭羈押。(左取自大城鄉公所臉書,右取自王宏銘臉書,本報合成)

    大城鄉長蔡鴻喜(左)、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右)同遭羈押。(左取自大城鄉公所臉書,右取自王宏銘臉書,本報合成)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離岸風力積極佈建,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找來黑道向包商索賄,日前已遭羈押禁見,不過彰化地檢署繼續追查,發現大城鄉長蔡鴻喜涉嫌利用公所核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機會,向電路包商索賄3次,共350萬元,檢方今(9)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收受賄賂等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而日前本報記者曾致電蔡鴻喜,他還表示對主席涉案一事不清楚,但如今兩人卻雙雙遭羈押,地方人士質疑顯然兩人對敲詐風電包商一事已經共謀許久。

    檢方指出,大城鄉外海目前正在進行風電工程,其中路上輸電排管工程由4家包商來承包,依法向縣府申請開挖權,但王宏銘(44歲)在2018年間任職大城鄉公所秘書時,涉嫌找來擁槍自重的張秝綸,以路權有問題為由來阻止施工,並私下要求廠商付錢,趁機勒索取財。

    但另一方面,大城鄉長蔡鴻喜(60歲),則以核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機會,向廠商索取「買路財」,分別於108年1月至109年5月間,涉嫌透過白手套李男、黃女向施作電纜管路工程的黃姓負責人索賄50萬元、120萬元、180萬元不等。

    彰化地檢署昨(8)日由檢察官蔡勝浩等7人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調組、彰化縣調查站等人兵分多路搜索蔡鴻喜住所及辦公室,另向金融機構調取可疑金流資料,並傳訊證人及提解在押涉案人等共11人到案說明,經訊問後,多名涉案人指證蔡鴻喜涉案,檢方也從廠商兌付支票中發現多筆「當地施作工程款」的佣金署名。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該案經過前3次偵查發現,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在擔任公所秘書與鄉代主席時,向4家包商勒索「過路費」,共1310萬元,經查發現蔡鴻喜也涉有重嫌,昨日發動第4次搜索,經檢方訊問認為蔡鴻喜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5條第1項第3款之收受賄賂、違背職務之嫌,另外檢方也認為他與主席還有其他共同謀利案件,恐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於今日(9)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下午5時30分許獲准羈押。

    大城鄉長蔡鴻喜涉嫌利用公所核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機會,向電路包商索賄350萬元,彰化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收受賄賂等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翻攝大城鄉公所臉書)

    大城鄉長蔡鴻喜涉嫌利用公所核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機會,向電路包商索賄350萬元,彰化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收受賄賂等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翻攝大城鄉公所臉書)

    大城鄉長蔡鴻喜(前排左1)與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右2)共同涉嫌向風電電路包商索賄,一起遭彰化地院羈押。(翻攝大城鄉公所臉書)

    大城鄉長蔡鴻喜(前排左1)與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右2)共同涉嫌向風電電路包商索賄,一起遭彰化地院羈押。(翻攝大城鄉公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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