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豬牛開放》時力批食藥署評估報告不完整 提5項訴求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認為,依據憲法63條規定國會保留原則,美豬牛開放議題重要程度,已符合重要性理論的案件,本應該保留給國會決定。(資料照)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針對蔡政府宣布放寬美牛、美豬進口,農委會28日公告將修正行政命令讓瘦肉精美豬、美牛進口,預告期為7天。對此,立院時代力量黨團今召開記者會批評政策草率上路,應依據行政程序法,至少60天預告期;時力並質疑,食藥署今公告2份評估報告,與馬政府時期提出報告高度相似,還未將國人飲食習慣納入評估,應完備相關風險與衝擊評估,才能保障國人健康。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5項訴求,包括風險評估報告應完整、產業衝擊評估應備齊、完備程序實質審查、禁止美牛豬肉內臟進口台灣、明定禁止使用瘦肉精肉品的場所等。
對於相關行政命令修正預告期僅7天,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認為,依據憲法63條規定國會保留原則,該議題重要程度,已符合重要性理論的案件,本應該保留給國會決定;若以行政命令,也應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及第154條,至少有60天預告期,讓立院公聽會或行政部門能與農業代表和NGO充分討論,再進行下一步動作,不應在7天預告期後就草率公告。
邱顯智指出,行政程序法所規定的60天預告期目的,是要讓權益受影響的個人與產業能與政府充分溝通,但不知道為何如此重大議題,政府要在7天後就公告,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中對行政命令的要求。
時力立委王婉諭則拿出2015年馬政府時期所做評估報告,以及衛福部今上網公告的相關評估報告指出,目前的評估報告未針對國人飲食習慣做評估,如國人有外食習慣等,也希望納入評估,此外,次族群如小孩、老人,能接受的劑量不同,評估報告也應更完整,時力並反對含萊克多巴胺的美牛、美豬內臟進口。
王婉諭質疑,衛福部與農委會今晚才要討論如何標示清楚,是否政策匆促上路而沒有做好完整配套?政府在開放前,應把相關評估和配套政策擬定,才能把關國人健康。
邱顯智補充,衛福部今天上網的評估報告,對照與過去馬英九政府時代所提出評估報告,相似度非常大,但馬政府時期,當時的民進黨團認為馬政府提出的評估報告不確實,因此堅決反對。不知道為何多年後,兩朝評估報告相似度這麼大,若評估報告有這麼大的問題,為何過去民進黨團持反對態度,現在又支持民進黨政府提出的報告。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規定,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第154條第一項規定,行政機關擬訂、修正或廢止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