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職權行使法」立法 高涌誠:9月開議前函送立院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昨天召開首次會議,會中通過首件派查案,就是在年底前針對今年政府所提出的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出對應意見。另,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人權會副主委高涌誠今指出,工作小組已初步完成草案討論,接下來經法規會、院會通過後,將趕在9月立法院開議前函送審議。
高涌誠表示,人權會初期建置,會以庶務性質的事務居多,首件派查案因有急迫性,所以必須先討論;高說,政府的國家報告於6月出爐,接下來民間團體會針對該報告提出「影子報告」,監院也會提出對應報告,之後一併送交國外專家學者看,看完之後他們會提出意見,彙整完之後,他們明年3月會正式來台。
高涌誠說,因為這是人權會成立之後首次的國際審查,因此監院特別重視;之前不論是哪一個公約,都建議台灣要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年終於設立了,但時間上比較趕,除了提出報告,還要翻譯成英文,因此在8月下旬趕快派案。
此外,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進度,高涌誠指出,人權會與法規會有個工作小組,目前已把草案內容討論完畢,這部分就是把之前的「監察法修正草案」中的第五章之一抽出來檢視,因此沒有太困難;接下來的程序是要送法規會、院會,預計9月初於院會通過。
高涌誠強調,為表尊重立院,因此會在立院正式開議之前,將「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函送至立院審議;另,對於立院民進黨團、國民黨團就立法態度產生歧異,高涌誠說,都尊重立院的意見,就預算、人力、法律的完備先提出需求,希望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可以配合。
高涌誠也透露,國家人權委員會共有26個缺,其中18位公務人員、8位約聘,監院對外招募湧入700多封應徵信,其中約聘就有150到200封,其實人事行政有其固定流程及評分標準,很難內定任用自己人,希望9月中人力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