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于非共諜案 監院糾正國防部
白色恐怖于非共諜案,監院通過糾正國防部,為「台灣最小政治犯」紀錄片導演洪維健及父母平反,監委高鳳仙今出示高達500多頁的調查報告。(記者王藝菘攝)
首次上稿12:10
更新時間14:27(新增國防部回應)
〔記者鍾麗華、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委高鳳仙、楊美鈴調查白色恐怖時期于非共諜案,高鳳仙指出,該案被告高達116人,對國家安全確有貢獻,惟對刑求逼供未處理、違法移送感訓、刑期或感訓期滿未依法釋放、不當裁判造成補、賠償共2億4113萬3千餘元,紀錄片導演洪維健因父母遭不當審判成為台灣最小政治犯,監院通過糾正國防部。
對此,國防部回應表示,尊重監察院的意見,現在是民主法治的社會,一切均依法行政。
高鳳仙指出,1950年2月原內政部調查局偵破于非共碟案,于非已逃回中國,國防部中校參謀蘇藝林、中共情報人員蕭明華等共105人遭捕,其中30人判死刑槍決,另75人遭軍事法院判處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但被捕者中不乏未具中共情報人員身分、從未參加情報活動者,因不當牽連而入獄或遭槍決,迄今未獲平反。
高鳳仙說,自1950年5月至1952年1月間有7份保安司令部判決共列118名被告,其中梁鍾濬及蘇爾挺於第6份及第7份判決重複出現,故實為116人。其中蘇爾挺等11名被告於審理與被押期間遭刑求拷打、深夜訊問、疲勞訊問等不人道待遇,軍事審判官雖將其陳述記明於筆錄及將押房報告附卷,惟判決中並無隻字片。
高鳳仙表示,洪維健父母洪世鼎及朱瑜,因參加于非授課的「心理學班」而被牽連,但兩人對於首謀于非的共黨身分並無所悉,亦不知讀書會及讀書小組的共黨組織性質,卻被認為「參加叛亂組織」,分別判處13年與10年有期徒刑。
高鳳仙指出,朱瑜被逮捕時已懷孕5個月,保外就醫產下洪維健,由朱瑜短暫哺乳後送外婆撫養,嗣於4歲半時被送去土城生教所與母親同住至小學3年級,因此被稱為「台灣最小政治犯」,補償基金會以不當審判為由給予補償。
監委高鳳仙、楊美鈴調查白色恐怖時期于非共諜案,高鳳仙指出,該案被告高達116人,對國家安全確有貢獻,惟對刑求逼供未處理、違法移送感訓、刑期或感訓期滿未依法釋放、不當裁判造成補、賠償共2億4113萬3千餘元,紀錄片導演洪維健因父母遭不當審判成為台灣最小政治犯,監院通過糾正國防部。(記者鍾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