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黨政軍條款!立委謝衣鳯家族持股超標 三大有線電視挨罰160萬
國民黨彰化縣立委謝衣鳯(前排右)家族遭民眾檢舉,持有彰化三大有線電視股權超過法定標準,遭NCC裁罰160萬。前排左為彰化縣長王惠美。(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國民黨彰化縣立委謝衣鳯家族被民眾檢舉,持有彰化「三大有線電視」股權超過法定標準,有違反「黨政軍條款」疑慮,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調查後,考量違法情事達10年之久,今天於委員會決議裁處160萬元。
彰化有線電視業者「三大」因執照到期申請換照,今年初被檢舉違反有線電視法黨政軍條款,公司股東謝新隆(謝衣鳯之父)、謝佩穎(謝衣鳯之妹)均為謝衣鳯的二等親屬,且持股超過1%,NCC於是展開相關調查。
NCC指出,經查於99年1月25日至109年4月7日期間,三大公司法人股東之上層自然人股東謝新隆及謝佩穎,長期合計持有三大公司已發行總股數約達25.89%。
謝衣鳯家族也是彰化著名的政治家族,除了現任立委的謝衣鳯,謝衣鳯的媽媽鄭汝芬是前立委,謝衣鳯的弟弟謝典林是現任彰化縣議會議長。更早之前,謝衣鳯的祖父謝言信也曾任立委。
NCC提到,但謝新隆及謝佩穎與「3位選任公職人員」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2項針對選任公職人員之配偶、二親等血親投資同一系統經營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計不得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1%之規定。
NCC認為,謝新隆及謝佩穎除了是三大公司法人股東的上層自然人股東,94年1月26日至今,2人也同時擔任三大的董事,謝新隆並擔任三大董事長,客觀上應可完整知悉有線廣播電視法對股權持有限制的相關規定,並可避免此案的違法情事發生,但違法狀態卻持續達10年之久。
NCC表示,經查三大已於今年4月8日完成改正,考量整體違法情節及行為應受責難程度,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裁罰三大有線電視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