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里公所樓梯堆紙箱阻逃生 民投訴:帶頭違法
2020/07/07 11:42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大里區公所第3辦公大樓,3樓會議室通往頂樓的樓梯間,遭民眾投訴堆滿好幾十箱的物品,連人要通過都不方便,擔心影響逃生,質疑市府帶頭違法;市府都發局表示,樓梯堆雜物已違法建築法,可開罰6萬到30萬元,將要求公所限期改善。
一位民眾向本報投訴,大里區公所民政課辦公的第3大樓樓梯間堆滿了紙箱,已經明顯違法,因3樓是會議室,經場舉辦1、200人的座談會、公聽會,若發生火災將影響逃生,批評公家單位帶頭違法。
記者獲報到場察看,發現第3大樓由3樓通往4樓屋頂的樓梯間,確實堆滿了6、70箱的紙箱,一旁通往頂樓逃生門的樓梯階梯上,也放滿了告示牌架,確實影響通行和逃生。
大里區公所表示,因區公所將拆除重建,公所預計明年2月要搬到纖維工藝博物館辦公,近日正在整理相關物品、公文裝箱,才會暫時堆放在平時無人通行,由3樓通往頂樓的轉角樓梯間,既然影響通行、逃生,會立刻將紙箱、告示牌搬離。
市府都發局使用管理科郭曜逵股長表示,樓梯堆放雜物影響通行,已經違反建築法77條第1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將先給予勸導並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