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國歌法」 陸委會:限縮港人言論表達自由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法」,陸委會表示,該法一旦通過後,恐進一步限縮港人的言論和表達自由。(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香港立法會今天三讀表決通過「國歌法」,陸委會表示,香港「國歌條例草案」在立法過程中,已引發其社會不同意見與討論;包括有輿論擔憂,該法一旦通過後,恐進一步限縮港人的言論和表達自由。
陸委會說,我們認為,在當前香港社會氛圍下,港人對港府的信任急遽降低;未來相關方面應避免執法濫權,勿使港人人權自由、以及內部對立撕裂等問題持續惡化。
據港媒報導 ,香港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法」規定必須推廣國歌,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以及在廣播及電視節目上播放。同時禁止不當使用、侮辱國歌,包含篡改歌詞、曲譜,以歪曲或貶抑的方式奏唱都涉及犯罪,最高可判囚3年、罰款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