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罷韓廣告是中選會網站」 中選會:惡意指摘
網傳罷韓廣告點入後是中選會網站,中選會表示,這是高市選委會請中選會協助建置的查詢頁面,任何人皆可查閱、連結,且該廣告並非中選會或高市選委會所購買。(中選會提供)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隨著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在即,網路上也不斷傳出相關不實訊息,近日更有挺韓YouTube頻道拍攝影片聲稱「看到罷韓廣告,打開頁面竟然是中選會的網站」。對此中選會表示,此為不實訊息、惡意指摘,該網頁僅為高市選委會請中選會協助建置的查詢頁面,且廣告也非中選會、高市選委會所購買,後續將把此不實訊息移送法辦。
中選會表示,近日網路上不斷傳出一則又一則的不實訊息,動輒說中選會、高雄市選委會正在做票,甚至還惡意造謠稱中選會、高雄市選委會有「灌票機器」,而最近又有YouTube頻道聲稱「看到罷韓廣告,打開頁面竟然是中選會的網站」。
中選會指出,高雄市長罷免案投開票所的地點查詢網址,是高雄市選委會請中選會協助建置的查詢頁面,任何人皆可查閱、連結,並無所謂「中選會網站竟然就是罷韓廣告」之不實情事,提醒民眾、網友若捏造、散布及傳遞不實訊息,輕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重則將觸犯刑法、選罷法,需負起刑事責任。
經記者聯繫詢問,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證實,中選會與高市選委會並未購買廣告,而是第三方購置廣告後,設定成會連結至罷免案投開票所的查詢頁面。
中選會提到,根據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將可處3日以下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刑法第140條之規定,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
此外,依選罷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更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選會強調,對於相關不實訊息,後續將予以移送法辦,而且並非只有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等選務機關可以移送檢警單位法辦,民眾、網友若發現這類訊息亦可舉發,由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