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和平區長涉貪被撤職 市府訂8/22補選
中市和平區區長林建堂被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圖擷取自林建堂臉書)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無黨籍和平區區長林建堂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及背信罪,遭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市府今(30)日表示,已收到公懲會公文,預定8月22日進行補選,區長一職暫由和平區公所民政課長古志偉代理,直到新任區長宣誓就職前一日。
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說,林建堂於民國103年底當選區長前曾向地方王姓人士募款,並承諾當選後區公所機要秘書職務由其舉薦,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另在民國96年時以自己名義借名登記土地,後於106年否認借名登記並主張土地權利為依法購得,拒絕返還土地而涉及背信罪。
吳世瑋指出,林建堂去年6月經監察院彈劾通過並送公懲會,公懲會於本月25日公告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依法規規定,由市府派員代理且代理人員應以山地原住民為限,經通盤考量後,派任具有行政經驗的民政課長古志偉代理。
另外,林建堂上任未滿2年,依規定應自林區長去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市府已發函選委會辦理區長補選事宜,預定8月22日進行補選,古課長將代理至完成補選,且新任當選區長於公告當選並宣誓就職前一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