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第3度宣布延長外籍人士停留簽證30天
外交部今天宣布,第3次延長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滯留我國外籍人士之停留簽證,3月21日前入境者停留期限自動延長30天,不需另行申請。 (外交部領務局提供)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外交部今天宣布,第3次延長因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影響滯留我國外籍人士之停留簽證,3月21日前入境者停留期限自動延長30天,不需另行申請。
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外交部先前已分別在3月21日及4月17日2次宣布延長在台外籍人士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外交部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第3次延長。外交部表示,雖然國際疫情近來有趨緩跡象,但各國所採取的國境及飛航限制多未解除,因此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停留期限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90天),不需另行申請。但在台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另,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移民署正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凡今年3月20日至6月30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台期間及最低罰鍰等鼓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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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資料照,記者呂伊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