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將通過「公衛師法草案」 未來考到證照可執行疫調
行政院長蘇貞昌明主持院會將拍板「公共衛生師法草案」,公共衛生師未來將可執行疫病調查。(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醫療人員負擔沉重,在跨黨派立委及公衛界等呼籲下,行政院的「公共衛生師法」版本終於出爐,政院明天召開的院會將討論通過「公共衛生師法草案」,公共衛生師將可執行疫病調查,並可進行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健康促進方案等協助推展公共衛生觀念與相關措施。
鑑於2003年發生SARS流行疫情,重創台灣產業、醫療體系及人民健康,加上近年來新興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如新興傳染病的流行、社區職場健康風險評估與促進、食品安全等,影響國民健康及生命安全,衛福部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藉由認定該類人員的公共衛生專長、專業,並推廣運用3段5級的公共衛生策略,以應社會需要、增進民眾健康。
公衛師須考試及格並領有證書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晚表示,有關「公共衛生師法草案」,主要立基於「預防重於治療」的精神,近來新興的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如SARS、武漢肺炎、禽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疾病,危害國民生命安全,因此,為使歷年累計數萬名接受過公共衛生教育者可充任公共衛生師,因此立法規定只有經過考試及格並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才可以擔任充任公共衛生師。
Kolas說,政院預定明天通過的草案中,訂定公衛師充任之要件、應考資格;也規定非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公共衛生師名稱。
這項草案也明定政府因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得指定公共衛生師從事該項業務等。公衛師可執業的範圍,包括區與環境中會遇到的健康風險、疫病調查、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健康促進方案、食品安全風險等方案之規劃、推動及評估。
據悉,行政院原本在立院上一屆的最後會期就要將「公衛師法草案」送來立法院,但是當時適逢選舉、醫界有不同意見,因此在討論後並未送出法案,如今武漢肺炎疫情延燒,政院盼優先推動這項立法,以厚植台灣公衛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