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案釀8死慘劇 監院糾正桃園市政府
敬鵬大火釀6名勇消殉職、兩名疑工死亡悲劇。(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委高鳳仙、章仁香調查敬鵬大火案,發現指揮官不知有二、三廠之分,也不知二、三廠間有互通出入口,因此未派員入二廠滅火及救援外勞,又繞ㄇ字形遠路救援三廠受困消防員,及未能進入二廠救援外勞,導致6名消防員及2名外勞死亡,提案糾正桃園市政府,預計下午3點半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敬鵬工業位於桃園的平鎮三廠前年4月28日發生大火,釀成6名消防人員殉職、2名移工死亡悲劇;桃園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風管使用易燃材質,防火間隔增建違建是釀災主因,平鎮三廠2002年新建時,黃維金擔任總經理兼任董事長,負責公司整體營運管理,桃檢去年2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黃維金等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