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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申訴僅採仲介說詞結案 監院糾正花蓮縣府

監察院糾正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監察院糾正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2020/01/16 11:5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花蓮縣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疑遭仲介公司安排至非法雇主處工作,且遭雇主不當對待致強制就醫;監委王美玉調查後,發現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處理申訴案時,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直接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辦理結案,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糾正花縣府及勞動部。

移工雅婷、曉薇、琳達(均化名)分別申訴,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遭同一家仲介公司非法指派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勞動部1955專線並將雅婷、曉薇案件派案給花縣府進行查處,但縣府人員僅訪談仲介公司後,即以「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

另,雅婷、琳達的原雇主均委由仲介公司向花縣府申請變更移工住宿地點,曉薇也經勞動部同意廢聘,但花縣府於例行訪查前卻未與勞動部「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勾稽,查核僱用關係是否異動,以致訪視均未遇到移工;且未建立訪查區域輪替制度,自2016年迄今對該公司查核,都由同一位諮詢員實施。

此外,已有3名移工分別申訴該仲介公司違法情事,花縣府卻未進一步查處,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下,即認定移工恐私下串聯,僅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移工說法,以「移工個人因素、未提出相關具體事證」、「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致3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

王美玉說,直到監察院實地訪查,發現該仲介公司提供移工的居住環境欠佳,花縣府才進行查處,顯有違失;勞動部對於花縣府處理移工查察案件,也核有督管不周的違失。

王美玉另指出,雅婷於前年9月初次入境我國,健康檢查顯示精神狀況合格,但她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疑遭仲介公司違法安排至非法雇主處工作,同年11月初曾撥打多通1955專線電話求助,卻遲未獲花縣府回應,致精神狀況不佳及揚言要自殺等,經花縣府及仲介公司通報強制就醫住院治療。

然而,國軍花蓮總醫院醫師也未意識到雅婷的壓力來自於仲介公司,於治療期間未運用通譯人員與雅婷溝通,僅透過仲介人員說詞評估病情,該院原計畫安排雅婷心理諮商,也因語言無法溝通而作罷。遲至雅婷出院後申請變更雇主及仲介公司,病情才逐漸穩定;衛福部應研擬移工就醫的通譯協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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