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公投提案 中選會駁回
2020/01/11 16:56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召開委員會議審議7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會中決議其中6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以釐清相關爭點,至於由Shofar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提出、引發諸多討論的「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公投提案,則被認定不符規定,決議駁回。
中選會表示,經委員會議審議,由彭迦智所提的「除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健康之急迫性者外,於施行人工流產前,應有6天思考期」、「經改良之土地,以租賃或設定地上權為原則,中央或地方政府所持有土地,皆應納入國有財產法管理」等6案,將舉行聽證以釐清相關爭點。
至於彭迦智提出的「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但屬於優生保健法第9條所訂內容(例如:醫療行為、受性侵、亂倫…等)不在此限。」公投案,中選會表示,經該會於去年11月21日函請提案領銜人限期補正,本次審議仍認定不符規定,決議依法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