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期限前 統派團體「中華愛國同心會」轉成政黨
「政黨法」規定,政治團體應於今年12月7日前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若未轉為政黨將廢止立案。據了解,「中華愛國同心會」已成功申請轉為政黨「中華愛國同心黨」。(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政黨法」規定,政治團體應於今年12月7日前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若未轉為政黨將廢止立案。據了解,目前共有「中華愛國同心會」等7個政治團體成功轉為政黨,尚有46個政治團體未完成轉換成政黨,婦聯會則已表明不轉成政黨。
知名統派團體中華愛國同心會時常出沒台灣公眾場合揮舞五星旗,過去曾在101大樓打傷、騷擾法輪功成員,更多次公開主張兩岸統一、支持中國共產黨。
據悉,中華愛國同心會已依「政黨法」規定向內政部申請轉為政黨,以「中華愛國同心黨」繼續存在,並於今年11月20日完成法人登記。
內政部官員表示,除了中華愛國同心會轉換為「中華愛國同心黨」外,還有安定力量、中國統一聯盟、民主聯盟、新國家連線、保護台灣大聯盟、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共7個政治團體已轉為政黨。
官員指出,目前尚有46個政治團體未轉成政黨,若屆時未轉為政黨,將依法廢止立案,並依規定辦理財產清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