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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府深夜發聲明 拒絕台灣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

    香港政府今天凌晨發出聲明,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稱台灣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圖擷取自臉書)

    香港政府今天凌晨發出聲明,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稱台灣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圖擷取自臉書)

    2019/10/23 06: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港女箱屍命案兇嫌陳同佳今天出獄,陸委會昨透過台港既有正式管道致函與致電,希望港方協助我方檢警人員赴港將犯嫌與事證帶回。香港政府今天凌晨發出聲明,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稱台灣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港府凌晨發出聲明 指出,台灣執法當局在香港沒有執法權,陳同佳是台灣通緝犯,這次是「自願」來台自首,陳同佳出獄後是自由人,港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陳同佳可以自己選擇人員陪同赴台,台方可在他抵台後拘捕,完全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港方提供協助,是基於陳同佳的要求,也必須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

    港府表示,陳既然自首,台方應先接收他,然後主動對他訊問、搜證、起訴。在港方的證物方面,除了陳自願帶往台灣的證物外,其他證物,港方會在法律容許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並根據程序處理。

    港府強調,強烈反對台方妄指陳姓疑犯自願自首有政治圖謀,由始至終,港府皆盡力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也認為陳同佳今次頓悟,決定自願到台,可令公義得以彰顯。特區政府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義,應務實處理,不要將事情複雜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進展。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晚表示,陳同佳若恢復「自由之身」,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對被害者家屬更是情何以堪,傷害永難平復,港府若不提供相關卷證資料,將使案件無法順利偵辦,司法正義無法伸張,我方呼籲港府深思,若導致這些後果,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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