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指干政、韓國瑜有小三 李佳芬再告媒體人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委任律師郭羿廷、郭瓊茹、張捷安三度到雲林地檢署具狀提告。(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今天委任律師郭羿廷、郭瓊茹、張捷安今天再到雲林地檢署具狀控告年代主持人安幼琪,並追加告訴張雅琴及鄭佩芳涉嫌妨害名譽及加重毀謗罪,且不排除還要告。
李佳芬繼9月17日、9月23日委託律師狀告名嘴洪耀南、吳佩蓉及鄭佩芬、年代電視台主播張雅琴等人涉嫌公然污辱、妨害名譽、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與不實報導的記者涉嫌妨害名譽後,今天三度到雲林再告,也是被告之一、擬參選高雄市第六選區立委的吳佩蓉也到場向李的律師抗議,互別苗頭。
郭羿廷、郭瓊茹、張捷安指出,今天提告的對象包括年代主持人安幼琪、追加告訴張雅琴與鄭佩芬,反駁外界指稱他們是「以訟止謗」或「用訴訟給媒體壓力」。
張捷安等律師強調,安幼琪涉嫌公開指稱韓國瑜有小三「王小姐」、李佳芬安插親信、閨密等進入高雄市政府、雲林農舍旁還有豪華別墅等不實謠言,且張雅琴與鄭佩芬即使在被告後依然故我,用誇張、聳動的語氣及言辭繼續黑韓及李佳芬。
張捷安說,客觀來看,選戰不到100天,法律如果要還委託人公道也是選後的事情,「以訟止謗」只是理想中的狀態,甚且可以諷刺地說只是假議題。
郭羿廷指稱,面對漫無邊際的不實惡意攻擊,當事人若無法透過法律程序保護自己,根本無法說服這個社會法治是有價值,且讓人質疑「公眾人物需要被更嚴格的檢驗」的論述是不是沒有底線?公眾人物有沒有最低的人格權?還是只要是公眾人物就可以被任意踐踏?那條界線應該在哪裡?新聞自由有沒有上限?
郭羿廷強調,新聞自由最大根據是公眾有知的權利,但若與「公眾知的權利」明顯無涉,媒體還受不受到新聞自由的保障?面對目前惡意黑韓或者是黑李佳芬的情況非常普遍,他們的委託人才會依法提告,不容惡意操作,也會備齊相關告訴資料向NC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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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被告之一的擬參選高雄市第六選區立委的吳佩蓉到場向原告律師抗議,互別苗頭。(記者廖淑玲攝)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委任律師郭羿廷、郭瓊茹、張捷安再到雲林地檢署具狀提告,且不排除還有下一次。(記者廖淑玲攝)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委任律師郭羿廷(右四)三度到雲林地檢署具狀提告名嘴及電視台主持人。(記者廖淑玲攝)
律師張捷安(右三)、郭瓊茹(左)說明委託人提告理由。(記者廖淑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