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中選會將舉行聽證會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審議由「Shofar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領銜提出的「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全國性公投提案,稍早中選會表示,委員會審議後認定全案有舉行聽證之必要,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之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投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若經審核發現有提案非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真意等情形,則應通知提案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協助提案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
據了解,彭迦智領銜提出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