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連署起跑!11/2前須獲28萬餘人連署才算數
中選會表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明日起至11月2日止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圖為選會主委李進勇。(資料照)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中選會今日正式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與前南投縣長彭百顯、新黨籍參選人楊世光與前桃園縣環保局長陳麗玲等2組搭擋在內,共有8組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依照中選會期程,被連署者須在11月2日前,獲得28萬384人連署,才能角逐下屆總統大選,如連署人數未達此門檻2分之1,100萬元保證金不予發還。
根據中選會公告名單,8組申請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分別為黃多玉、張幼薇;藍信祺、胡宗偉;曾坤炳、黃源誠;黃榮章、柯振榮;楊世光、陳麗玲;呂秀蓮、彭百顯;王堯立、江丁威;梅峯、張建富。
中選會表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從明日起至11月2日止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連署書件經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受理後,被連署人不得補件,亦不得撤回;連署人不得撤回連署。中選會將於11月13日前公告連署結果。
中選會表示,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規定,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應依該會規定之連署人名冊及切結書格式,依式印製,徵求連署。而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20歲者,得為連署人。連署人連署時,並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同一連署人,以連署一組被連署人為限,同時為2組以上之連署時,其連署均無效。
中選會並表示,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4項規定,連署人數達最近1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1.5%者(即28萬384人),該會將為完成連署之公告,並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2分之1者,保證金不予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