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德芬回應不告小英 扯「台大法律系總不能把總統教好」
賀德芬直呼,「是台大法律系的錯,總不能把總統教好」。(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日前引用台裔美國學者林環牆撰寫的報告,指總統蔡英文的博士學位作假,蔡英文4日控告賀德芬妨害名譽。對此,賀德芬稍早在臉書回應不告小英的4大理由,直呼「是台大法律系的錯,總不能把總統教好」,引發網友撻伐,紛紛留言「不要欺人太甚」。
賀德芬今(11)日在臉書表示,經過幾天的沉澱思考,必須向關心者報告不告蔡總統的4大理由。第1點,她和蔡總統都同樣出身自台大法律系,屬學長妹關係,縱使蔡總統不曾上過她的課,也情屬師生。賀嗆,當了總統的學生可以無仁,要以司法將老師入罪,製造寒蟬效應,來箝制言論,蔡總統自對歷史負責。「老師不能無義,與之對薄公堂。」
賀德芬指出第2點,「政治人物動輒以司法為個人的遮羞布,以按鈴申告作為表演舞台。」在司法公信力不彰,司法又在其權勢掌控之下,只是更加耗損司法威信,浪費國家司法資源。我終身為法律人,不忍陷司法於不義。
賀德芬提到第3點,現任總統在憲法保障下,除內亂外患罪以外,享有司法豁免權。她並無意陷蔡總統於牢獄之災,只求維護學術真實,確保元首誠信。賀強調,定當準備齊全所有證據資料,全力配合,必要時她會主動報到。
賀德芬強調最後一點,台灣的總統,不需對立法院負責。從行政,司法,考試,監察的人事,連立法院也透過黨內立委分配權力的掌控,幾乎是由其欽定。對可受公評之事,依刑法310條規定,為善意之評論本在法律保障範圍之內。更何況已言明: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賀德芬直呼,「是台大法律系的錯,總不能把總統教好」。賀認為,蔡總統從未讀過著作權法,乃至限制別人閱讀、引用、摘述總統經世巨著。剛好,她在台大正是教這兩門課,她願概括承受作為老師的責任,無條件幫總統補上這兩門課的知識。以免總統再犯下倒推台灣民主的歷史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