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港進入緊急狀態 何君堯:嫌犯送「內地」審訊
香港親共派議員何君堯,主張應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將港人移送「內地」審訊。(美聯社檔案照)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經常發表仇視示威者言論的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27日表示,自反送中風波發生以來,香港已先後有40多次暴力衝擊,嚴重影響經濟。他主張,當局應實行基本法第18條,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並將犯罪的嫌犯移送「內地」法院審訊。
何君堯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18條第4款,將「內地」某些法律直接引入香港使用,「有哪些條例,大家可以估計,國家安全法、反恐,甚至可能是武警相關的條例。」
他強調,啟用基本法18條第4款不代表「一國兩制」失敗,而是要令「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回到正道。
基本法第18條第4款中訂定:(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早前有報導指出,港府經過研判,認為透過現行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行緊急立法是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