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員許淑銀涉貪將入監 3個月內補選
花蓮縣議員許淑銀涉貪將入監服刑。(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議員許淑銀7年前擔任秀林鄉長任內,收受承包蘇拉颱風災後搶修工程廠商215萬元賄款,二審被依貪汙罪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許淑銀將入監服刑;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李葳說,將依規定在近期內辦理花蓮縣議員第八選區補選作業。
花蓮縣選委會指出,縣議員許淑銀是因貪汙案遭最高法院在8月7日判刑定讞,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地方民代因貪汙遭判刑定讞遭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形時,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但遞補人員的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
原本是國民黨籍的許淑銀去年以Otiam Cirig族名,並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獲得5985高票當選第八選區縣議員,當時該區有3人參選,落選頭林素美獲2736票,林的票數不及當選人的二分之一,因此無法適用落選頭遞補方式;縣選委會指出,將待中央選委會辦理補選公告後,在三個月內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