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訂7/12宣判 馬批檢:為特定目的起訴
高院更一審今審理馬英九洩密案並辯結,訂7月12日宣判,馬庭後批評檢方「為特定目的起訴我」。(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等案,一審獲判無罪,高院改判4月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今首度召開審理庭即號論終結,馬英九跳針式堅稱「我無罪」,還嗆檢方「憑什麼說我犯罪!」高檢署檢察官周士榆論告時重砲回擊馬將通監資料挪為政治目的使用,是「通訊監察不可碰觸的紅線」,庭訊結束,立委柯建銘胸有成竹笑稱「馬英九百分之百有罪」。此案訂7月12日上午10時宣判。
馬英九庭後特別留下接受媒體訪問,馬聲明全文如下:
曾經有人對我說,這個案子審理了兩年多,檢察官對於我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事實到底是什麼,一直都說不清楚,明顯的就是為了要達到起訴我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費司法資源。我回答他說,我的感受最深刻,我的感覺是心痛。
儘管如此,兩年多來,藉由本案的審理,也不斷的在提醒國人,曾經發生過這樣不公、不義的司法關說醜聞,然而,三年多來我們的政府卻什麼也沒做,繼續延宕「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致使司法關說的事情還在繼續發生,例如日前桃園地檢署涉嫌關說案,嚴重破壞了司法公正及公信力,嚴重破壞了國人對司法的信賴,這才是令我們痛心及擔憂地方。
因此,就像我對本案司法關說醜聞的處理一樣,我會繼續為杜絕司法關說奮戰,那些企圖以告我、起訴我來打擊我的人,不會得逞,我對關說司法的人,沒有妥協的空間,絕不妥協。我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我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