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被告輕生獲判不懲戒 檢察官詹騏瑋:未來仍將戮力以赴
現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詹騏瑋,得知職務法庭判他不必懲戒,除感謝外,也表示日後對檢察官職務仍將戮力以赴。(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男子陳建國被控偷竊全家超商的遊戲光碟,遭檢察官詹騏瑋依竊盜罪起訴,陳男自認清白被冤枉,憤而自殺,監察院事後彈劾詹,但職務法庭今判決不必懲戒。詹今得知判決結果,發聲明感謝職務法庭釐清事實,日後對檢察官職務仍將戮力以赴,以不負國人期望。
監察院調查認定陳建國並非竊嫌,真正犯嫌另有其人,檢警偵辦過程有諸多明顯瑕疵,負責偵辦的板橋分局員警粘峻碩及當時任職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詹騏瑋,均未詳查陳建國所提不在場證明,也不提供監視錄影畫面及翻拍照片供陳建國指認辯駁,詹更直接說「錄影帶這個人看起來就是你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去年6月間提出彈劾,分別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與職務法庭審理。
粘男部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已判決休職1年;詹麒偉部分,職務法庭認為竊嫌特徵的確與陳建國有諸多相似,並非出於主觀偏見,而是以有犯罪的前提下,建議和解對其有利,並未要求認罪,口氣也無不當,就算給陳看照片,陳必然否認是他,提示證物並無意義,且相關證據已達「犯罪嫌疑重大」的起訴門檻,詹無濫行起訴,也未違反辦案程序,今判決不必懲戒。
詹騏瑋今得知結果,下午發聲明表示,「經過監察院多年調查及職務法庭審理後,感謝職務法庭釐清本人並無違法失職之懲戒事由。」
聲明指出,「本人對於陳建國先生過世一事,深感遺憾。本人自從擔任檢察官以來,始終期許自己不要縱放犯人,更不能冤枉無辜,日後本人將繼續盡己所能,忠實執行職務,努力實踐公平正義。謝謝職務法庭堅守司法獨立之價值,保障全體司法官能本於確信作出個案判斷。本人日後對檢察官職務仍將戮力以赴,以不負國人期望。」
36歲的詹騏瑋是司法官51期,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台大法研所,前2年從新北檢調往北檢,檢察長邢泰釗指派他至緝毒專組,專責掃毒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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