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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清德半夜發文挺同婚專法 「相愛的人有權利生活在一起」

    賴清德凌晨於臉書發表自己對同婚專法的看法,他始終認為,相愛的人有權利生活在一起。(資料照)

    賴清德凌晨於臉書發表自己對同婚專法的看法,他始終認為,相愛的人有權利生活在一起。(資料照)

    2019/05/17 00:36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立法院將於今天(17日)表決同婚專法,在各部會首長晚間紛紛表態後,前行政院長賴清德也在今天凌晨0時於臉書表示,在他主政時的台南市,是第一個將同性伴侶註記於戶籍資料記事欄的城市。「明天,台灣的天空,將有一道歷史的彩虹。」他始終認為,相愛的人有權利生活在一起。

    而蔡英文總統昨晚也在臉書發文喊話說,「讓相愛的人可以相守」,兩人說法巧合雷同。

    立法院今天將表決包括行政院版在內的各版同婚專法草案,民進黨團也將提修正動議,希望黨團的「微調版」同婚專法草案能闖關成功,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

    在行政院與民進黨團昨天下午協調出修正草案後,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文化部長鄭麗君、交通部長林佳龍等政治人物都相繼於16日晚間發文力挺,賴清德也在17日0點於臉書發表看法,不過,文中並未提到「婚姻」或「結婚」,只有提到「生活」,立場與他在2017年說「相愛的人本來就有權利生活在一起。」類似。

    賴清德表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即將於17日表決,台灣是民主、自由、人權,也是法治的國家,這個法律的通過不但要尊重公投結果、也須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及兼顧不同團體的主張。

    賴清德指出,過去,不同主張的團體各自站在議題的兩端,沒有交集;現在,在國家最高民意機關,面對面討論,或許雙方都不夠滿意,但終能聚焦討論,找出最大共識,跨出歷史性的一步。

    賴清德期盼,週五能順利完成立法,讓在這塊土地上,每個相愛的人都能夠生活在一起,也能得到祝福。

    不過,賴清德第一時間發出的圖片,卻被網友發現並非同志運動慣用的「六色彩虹」,而是錯用為「七色彩虹」,團隊也立刻發現錯誤,將圖片換成正確的六色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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